2023-04-14 16:00:10 发布
2023年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标准为参保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60%-300%。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标准是地方政府规定的,社保缴费标准以上一年本地月平工资为基础,养老缴费比例是20%,医疗约9%,目前尚有80%和100%两档可以选择。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
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办理
参保条件:凡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符合参保条件需参加社会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
缴费登记:可自行选择到市内地税部门任一登记点办理缴费登记,提交个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进行缴费登记,登记岗发放《社保缴费项目核定通知书》、《报到通知书》、《委托银行代划缴税费协议书》一式3份及相关指引。
变更缴费登记:缴费人变更如姓名、身份证件号码、户籍类型等缴费登记资料,须到登记岗填报《灵活就业人员缴费登记业务申报表》一式2份。并提交个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首页及其本人资料页)1份。
续保手续:办理停保、停保后需续保的,缴费人都须到登记岗填报《灵活就业人员缴费登记业务申报表》一式2份,并提交个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需退保的须先办理停保手续后,再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退保手续。
法律分析: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灵活就业人员自愿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基数为4250元,对应月缴费标准为850元;最高缴费基数为21821元,对应月缴费标准为4364.2元。灵活就业人员自愿参加失业保险,实行定额缴费,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缴费标准调整为85元/月。灵活就业人员缴纳职工医保标准暂按380元/月(含10元/月大病医疗救助)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9月15日,自治区人社厅发布消息,根据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相关数据和人社部、财政部办公厅对我区202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及计发基数的批复,自治区人社厅、财政厅、医疗保障局、自治区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202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及福利待遇计发有关问题的通知》,对202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福利待遇计发进行明确。
1、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
使用2021年度全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85252元核定,2022年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限确定为21313元/月。
2、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
为切实减轻企业和个人缴费负担,2022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在2021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的基础上增加12%,确定为3933元/月。
3、 养老金计发基数
2022年养老金计发基数在2021年养老金计发基数的基础上增加6%,确定为7648元/月。
4、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
由本人根据经济承受能力在3933-21313元/月之间自主选择,可按月、按季、按半年、按年缴费。
5、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
使用2021年度全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85252元核定,2023年及以后年度补缴和趸交2022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确定为7104元/月。
6、其他福利待遇计发标准
行政、事业单位去世人员丧葬费,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辅助器具配置费、丧葬补助金、生活护理费等待遇的计发基数使用2021年全区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09437元核定,确定为9120元/月;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划拨基数与缴费基数核定口径保持一致,退休人员个人账户月划拨基数上下限按9120元的300%和60%核定;男职工一次性护理补助金使用2021年度全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85252元核定,确定为5839元。
2022年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标准以参保地上年度在岗职工的平均工资为标准划分缴费档次,一般分为五档:
1、一档为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
2、二档为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70%;
3、三档为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80%;
4、四档为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90%;
5、五档为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00%。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2023年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时间是:2022年9月1日至12月20日。1、待遇享受期: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2、灵活医保可以缴纳全年,也可以缴纳非全年,待遇享受期随缴纳周期决定。3、缴费金额:各区县缴费额度不同,2023年度暂无最新消息。